中国梦.云南情
第九届中国青少年艺术节
云南省青少年艺术展演
活动手册
一、 指导思想
通过举办中国青少年艺术节,对全国各民族青少年进行生动的“学党史、知党情、感党恩、跟党走”教育,进一步提高中国青少年的整体素质,努力营造积极向上、格调高雅的各民族青少年文化氛围,健康文明的各民族青少年文化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国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激发青少年的崇高精神追求,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进一步加强内地青少年与香港、澳门及台湾青少年的交流,增进了解,发展友谊,为早日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而共同奋斗。
二、活动主题
中国梦.云南情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青少年艺术节组织委员会
云南省青少年音乐艺术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青少年艺术节云南组委会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地址:昆明市新闻路昆都“隆云大厦”6楼
电 话:0871-66236522
全国网址:http://www.chinaqyj.org.cn
四、参加对象和分组
全省各州(市、县、区)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及社会各界文化艺术爱好者。
活动按年龄分组:
幼儿组:7岁以下
少儿组:A组(7-9岁) B组(10-12岁)
少年组:A组(13-15岁)B组(16-18岁)
青年组:A组(19-22岁)B组(23-28岁)
C组(29-35岁)
五、活动内容
1.舞蹈比赛:
民族舞、芭蕾舞、拉丁舞、街舞、爵士舞、肚皮舞、现代舞等。(节目伴奏带自备,采用CD)。
(1)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节目时间不超过8分钟);
(2)双人舞或三人舞(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
(3) 独舞(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
2.钢琴比赛:
(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一律不使用伴奏)
3.民乐比赛:
二胡、古筝、扬琴、巴乌、葫芦丝、琵琶、唢呐、竹笛等。
(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一律不使用伴奏)
4.器乐综合比赛:
小提琴、黑管、萨克斯、小号、爵士鼓、单簧管、双簧管、长笛、电子琴、吉他、手风琴等。
(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一律不使用伴奏)
5.声乐比赛:
民族、美声、童声、流行、合唱、原创等。
(1)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指挥1人,(伴奏带自备,采用CD);
(2) 独唱(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伴奏带自备,采用CD)。
6.影视表演比赛:
相声、小品、朗诵、讲故事、话剧、戏曲、曲艺、魔术、模特、主持人、武术等。
(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伴奏带自备,采用CD)
7.艺术作品比赛:
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卡通画、儿童画、农民画、钢笔画、素描、书法、篆刻、摄影等。
艺术作品类必须现场作画、书写、拍摄,尺寸不限,形式自定;内容健康向上;参评作品概不退还。
六、活动时间安排
本届艺术节云南选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第一阶段为云南省各州(市、县、区)初选或推荐阶段(2014年3月-2014年7月初)。
(二)第二阶段为云南总展演阶段(2014年7月12日-2014年7月14日)。
1.2014年7月12日早8:00-18:00时参赛选手、老师、家长报到。
2.2014年7月12日下午16:00时公布选手参评顺序及评比时间。
3.2014年7月13日早8:00时起选手按各专业、参评顺序、指定考场进行评比。
4.2014年7月14日早11:00时选手领取《获奖证书》及进京参加全国总展演系列活动《录取通知书》
(三) 第三阶段为评选出优秀选手代表云南省参加在北京举行的第九届中国青少年艺术节全国总展演序列活动。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者须带备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照片2张。
(二)报名者可以个人身份报名,也可以节目为单位或以学校为单位报名。
(三)设立分展区的地区由分展区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总展演。
(四)没有设立分展区的地区由辅导老师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总展演。
(五)报名者须遵守报名点工作人员安排,认真填写报名表格,遵守报名规则,如有斗殴、闹事者送司法部门处理并取消其参评资格。
八、评审工作
(一)评委
各分展区评委由各地区组委会聘请,评委必须具备专业职称。云南省总展演评委由省组委会聘请,评委必须具副高以上专业职称资格。
为确保活动的评选工作公平、公正,组委会邀请有关人士组成督察组,对评委的打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审查。督察组如发现问题,有权要求评委进行现场解答,并要求组委会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处理。
(二)评选方法
展演活动各阶段的评比均采取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并签名的评选方法。评分表一经交出,评委即无权改动。按照评委评分表计算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选手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选手得分高低排列,确定获奖名次。
九、奖项设立
(一)优秀组织奖:
云南组委会根据各单位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
由省组委会进行认定、备案,颁发证书、奖牌。参评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发动广泛,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有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总结材料。
(二)优秀节目奖:
凡获得进入全省总展演资格的选手,均可获得《获奖证书》。
组委会将根据选手的成绩,按参赛项目、参赛组别分别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奖。
(三)指导教师奖:
节目获得金奖、银奖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优秀创作奖:
具有特色、特点的原创优秀节目给予优秀创作奖。
十、总体要求
云南省各分展区要高度重视本届评选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要全面完成本届展演活动运行、管理、服务、保障、应急体系,把办好活动与促进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完成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展演活动隆重热烈,安全有序,精彩分呈,圆满成功!
十一、组 委 会 权 益
(一) 享有本届展演活动全过程中参展作品的电视,广播,互联网络播放(映)权、移动增值相关权利及报刊刊登权。
(三) 享有本届展演活动过程中参评选手的肖像,姓名使用权。
(四) 享有与本届展演活动相关的一切商业权益。
(五) 云南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注意事项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青少年艺术节云南组委会,以上相关日程如有变动,以全国组委会及云南组委会变更通知
中国青少年艺术节云南组委会
二○一四年三月